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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招聘详情

潍坊高新区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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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人员32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招聘要求等情况详见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因个人表现不佳被其他单位辞退或开除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被确定为失信人的;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四个环节。

  (一)报名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条件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潍坊高新区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建议打印版,如手写,务必字迹清晰;报名表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整理在同一张纸或图片);

  3.毕业证、学位证;

  其中,护士岗位:高起点大专学历务必提供高中毕业证。

  4.相关资格证:

  (1)医师岗位:

  ①提供医师资格证与执业证;

  ②以中级资格报考的,提供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

  ③按规定须参加规培的,提供规培合格证明或合格证书。

  (2)护士岗位:

  ①提供护士资格证;

  ②提供月子中心或妇产科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3)药师岗位:

  提供执业药师或初级药师资格证书。

  (4)康复治疗师岗位

  提供康复治疗(师)资格证书。

  5.其他专业特长、技能大赛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等。

  网上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0日(截至17:00.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通过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因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医师岗位长期有效,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截止时间以人员招满为限,招聘计划完成即止。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将提交的相关材料按照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务必按要求提供,保证照片清晰,建议每项材料单页扫描呈现),发送至电子邮箱wfgxrlzp@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手机号”。

  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1.参加人员范围。根据招聘岗位条件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2.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顺序视报名人数确定。第一环节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选。笔试、面试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专业知识和能力,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现场技能操作等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医疗专业素质、临床医学经验、实际操作能力等,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具体形式以考试通知为准。

  3.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个人通讯工具畅通。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其中,医师岗位聘用人员与潍坊高新区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和试用期满转正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医院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生活照护师(护理员)岗位聘用人员与潍坊高新区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和试用期满转正后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药师、康复治疗师、护士和设备管理人员岗位聘用人员与潍坊高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同岗位派遣制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

  (一)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考生参加考试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科学佩戴一次性口罩,凡违反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此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咨询电话:0536-2546203、8866291(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报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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